眉山:强化外墙保温材料准入管理,推行保温材料 “一物一码” 全链条追溯
2026年7月20日,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对市政协五届七次会议第228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及强化外墙保温材料准入管理,严禁B2级及以下可燃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推行保温材料 “一物一码” 全链条追溯,修订本地建筑保温材料推广目录等。
原文如下:
金克森、范松如、王建柱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外保温系统安全与质量管理的建议》(第22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把好材料准入关
积极修订建筑外保温系统材料防火等级准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落实省、市发布的禁限产品目录。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管控体系,严禁B2级及以下可燃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从源头杜绝火灾隐患。依托“蜀安”平台等数字化系统,推行保温材料“一物一码”标识管理。实现生产、销售、进场、检测、验收全链条信息可追溯,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二、严守质量安全关
(一)严格施工图设计审查。要求项目在施工图设计、审查和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环节中,严格执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重点审查各型保温材料的热工性能、燃烧性能以及保温系统的构造做法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禁限文件要求。对不按技术标准和禁限文件进行设计和图审的,使用B2级易燃等禁限材料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查处。
(二)严格进场材料检测。督促项目严格遵循“先检后用”原则,强化保温材料进场检验工作。严格执行建筑保温材料进场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制度,确保取样的随机性。坚决防止不合格保温材料进入现场、用于施工、通过验收。对达不到防火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整改并依法查处。
(三)严格施工过程监管。施工过程中,督促参建各方主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施工动火作业管控,严防违规交叉作业,关键节点留存影像资料,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对发现使用质量不合格或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施工作业违反操作规程、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四)严格竣工验收关口。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样板验收、节能保温专项验收制度。对验收不合格的部位,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验收。监督人员加强保温验收监管,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三、用好资金除隐患
根据《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第二条规定,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细则。根据我省规定,超过质保期的外保温系统维修更新已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在实践中,已有凯旋广场、九龙豪府等多个小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外墙进行了维修。下一步,将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政策宣传,发挥维修资金作用,及时解决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更新问题,消除小区安全隐患。
四、强化引导协同创新
(一)强化政策引导,明确发展方向修订本地建筑保温材料推广目录,将“结构保温防火”一体化、复合化轻型化等新型技术纳入重点推广范围。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接全省禁限产品目录,倒逼低端产能退出,引导企业向高效、安全、长寿命方向转型。
(二)推动协同创新,突破技术瓶颈搭建本地高校、科研院所与保温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围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关键性能指标提升等方向,支持联合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鼓励“揭榜挂帅”攻关新型保温材料核心技术。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6日
来源: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