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10月17 2022

2022年10月10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显示与行业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1、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鼓励执行高标准要求;深入开展超高超限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论证、评审工作。积极开展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推广与项目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岭南特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项目50万平方米;拓宽建筑节能改造渠道。根据建筑能耗基础数,会同能源、电网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珠海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根据标准对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评估,将评估不合格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优先纳入改造计划。

2、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在老旧小区更新改造中,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推进墙面、屋顶、照明等改造中积极采用绿色节能技术,鼓励老旧小区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改造。

3、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认真贯彻《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推动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会同财政、银行等部门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加快完善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推动建筑节能服务机构为建筑运行和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鹤州新区筹备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工作落地,我局组织编制了《珠海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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